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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棕熊咬人 失臂少女获赔四万元

1998-11-13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近日经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调解,受害人——14岁少女王莎莎获赔4.1万元。

今年7月11日下午,家住河南省沁阳市的王莎莎购票到焦作市人民公园观看动物时,进入防护栏内,隔着铁笼向棕熊投递食物,棕熊将其左胳膊咬断致残。案发后由于受害人王莎莎的法定监护人与焦作人民公园就赔偿问题意见不一,受害人遂诉至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11月5日,该法院公开审理了王莎莎左臂赔偿纠纷一案。经庭中调解,公园同意在已支付6000余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地赔偿受害人王莎莎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各种费用3.5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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